日前,经喜德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喜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矿权及土地审批方面提供便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喜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缴。